金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金时科技(002951)公司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李海坚先生、李杰先生、蒋孝文先生、陈浩成先生、范小兵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李海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杰先生、蒋孝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浩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范小兵先生为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郑春燕(签字):马腾(签字):
方勇(签字):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