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佟桂萱)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佟桂萱作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 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是?否
2、是否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是否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是否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是否为“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是否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 人员”;
8、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亦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 管理要求。
独立董事:佟桂萱
2026 年4 月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