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5  亚世光电(0029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52证券简称:亚世光电公告编号:2026-02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4,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00,00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以163,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97,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4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0.49878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498783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8783元/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4,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00,00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以163,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97,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4,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00,00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以163,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4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41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201*****449边瑞群
300*****198解治刚
407*****428JIAJITAO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管,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63,940,000股×0.05元/股=8,197,000.00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8,197,000.00元÷164,340,000股=0.0498783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

0.0498783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将对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彭冰

咨询电话:0412-5218968

传真电话:0412-521172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