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3年3月9日,公司完成了可转换债券“日丰转债”的赎回工作,本次赎回完成后,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的总股本由316,181,372股变更为352,326,032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6,181,372元变更为352,326,032元,因此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章程进行修订。
三、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16,181,37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2,326,032元。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6,181,3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52,326,03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二章 附则 | 第十二章 附则 |
第二百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内容及《公司章程》中相关修订条款最终以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