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公司认为华兴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经验丰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拟继续聘请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
应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申菱环境、金银河、科前生物等超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26万元(不含税)。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确保审计质量,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