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张慧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