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昊泽致远(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昊泽晨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昊泽致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后,昊泽致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股份比例由
5.0149%被动稀释为4.997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京先生和张树江先生于2024年1月9日与昊泽致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昊泽致远持有公司股份11,800,000股,占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235,297,640股的5.0149%。
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间,公司由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完成行权818,28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6,115,920股,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昊泽致远持股比例由5.0149%被动稀释到4.9975%,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东昊泽致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截至2024年2月29日)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截至2024年6月5日) | |
昊泽致远(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昊泽晨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800,000 | 5.0149% | 11,800,000 | 4.997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后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昊泽致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