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7  鸿合科技(002955)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2024年7月5日除权除息,同日起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575元/股。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35.00元/股(含),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8)。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236,248,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25元人民币现金,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日。

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公司现有总股本236,248,380股全部参与分红,无差异化分红安排。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36),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57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5.00元/股-0.425元/股=34.57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7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92,26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46,13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1%,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