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麦食品: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9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3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庆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0名,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47,290,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99%。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4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8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 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谢庆奎担任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6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54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谢庆奎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谢金菱担任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6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54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谢金菱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杨海宁担任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6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54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杨海宁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选举庞家任担任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6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54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庞家任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3)选举沈厚才担任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6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54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沈厚才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隗华担任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6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54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隗华当选为公司监事。
(2)选举徐荣标担任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6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徐荣标当选为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易晴、陈珍琴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