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科瑞技术(002957)公司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慧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及《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4、本次授权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20日作为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29.12万份,行权价格为17.7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4.56万股,授予价格为8.76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