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苗投资”)、青岛鹰诺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诺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华苗投资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累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99.76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6.6957%(以剔除相应时点公司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下同)减少至
15.7568%,减持比例为0.9788%;鹰诺投资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8.1474%减少至
7.6771%,减持比例为0.4897%。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华苗投资、鹰诺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华苗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70%;鹰诺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885%。减持期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华苗投资、鹰诺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具体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1 | 华苗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9/27至2024/11/12 | 15.70 | 3,997,621 | 0.9788 |
2 | 鹰诺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1/5至2024/11/18 | 18.73 | 2,000,000 | 0.4897 |
注:
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本公告中减持前后的持股比例、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剔除相应时点公司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3、本公告中如出现数值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华苗投资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352,738 | 16.6957 | 64,355,117 | 15.7568 |
2 | 鹰诺投资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355,668 | 8.1474 | 31,355,668 | 7.6771 |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410,762,170股,在剔除减持前公司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即1,358,542股后,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的有效基数为409,403,628股;本次减持后公司总股本为410,762,170股,在剔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即2,333,442股后,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的有效基数为408,428,728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苗投资、鹰诺投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在计划减持数量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华苗投资、鹰诺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华苗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鹰诺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3、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