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 2022年度审计结果,2022年本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02,721千元。
根据上述利润情况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0,272千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28,502千元;
3.按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0,272千元;
4.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二、本行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2022年经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冲击,本行认真践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阶段性减息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受到一定影响。二是本行积极顺应监管导向,加大风险处置力度,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水平,夯实未来风险抵御能力,为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提高本行资本充足水平。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增强
本行经营发展内生动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本行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金融监管形势,以及2022年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积极顺应监管导向,加大风险处置力度,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水平,夯实未来风险抵御能力。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增强经营发展内生动力,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行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增强本行经营发展内生动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