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青农商行(002958)公司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支行(以下简称“香港中路支行”)就与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2023)鲁青岛市中证经字408号《公证书》和(2023)鲁青岛市中证执字第22号《执行证书》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近日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申请执行人:香港中路支行

被执行人: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中和通工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中德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岛保税港区国际冷链物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巴龙国际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姜俊平

被执行人:姜瑞琳

(二)案件事实简述

申请执行人与上述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各方在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的见证下签署还款协议,后经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出具(2023)鲁青岛市中证经字408号《公证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因上述各被执行人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申请出具(2023)

鲁青岛市中证执字第22号《执行证书》。现申请执行人依据上述《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主要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支行偿还借款本金52600万元及逾期利息、罚息、复利2474.8108万元(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已计算至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付);

2.请求就被执行人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股权经折价、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3.请求就被执行人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股权经折价、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4.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支行按照损失第一项合计总金额的1.5‰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5.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和通工贸有限公司、山东中德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青岛保税港区国际冷链物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巴龙国际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姜俊平、姜瑞琳就上述第一项、第四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7.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的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执行事项外,本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行已对本诉申请执行的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不会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案件受理证明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