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青农商行(002958)公司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就与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情况详见本行于2023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编号:2023-014)。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本行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02民初209号《民事调解书》。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前偿还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借款本金1105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3年1月19日的利息及罚息、复利3954418.59元,自2023年1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关借款合同等约定计算】;

2.被告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前偿还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借款本金3.49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3年1月19日的利息及罚息、复利10050975.24元,自2023年1月20日起至实

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关借款合同等约定计算】;

3.被告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前偿还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借款本金6.6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3年1月19日的利息及罚息、复利21077767.07元,自2023年1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关借款合同等约定计算】;

4.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对被告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经折价拍卖、变卖等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被告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至第3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追偿;

6.如果被告未按本调解协议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7.案件受理费5814716元减半收取2907358元,由被告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2023年5月8日前给付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保全费5000元退还原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行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不会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