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31  青农商行(002958)公司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2958)

目 录

审议事项

1.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1

2.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7

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14

4.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8

5.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19

6.关于聘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23

7.关于修订《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费用方案》的议案·············································24

8.关于发行非资本金融债券并向董事会授权的议案············29

报告事项

9.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1

10.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农金融服务报告···36

11.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41

12.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46

1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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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全行总体工作呈现结构调整持续深入、机制改革加快深化、发展动能不断更新的态势。

一、2022年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全行紧扣抓牢整改、抓实发展、抓严合规、抓紧稳定的工作主线,统筹推进改革转型和业务发展,整体经营保持平稳态势。截至2022年末,本行总资产规模4,347.91亿元,吸收存款2,863.20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401.82亿元,实现归属本行股东的净利润23.17亿元。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科学指导经营决策。2022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层提交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经营及投资计划》《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听取各季度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持续关注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不断优化资产负债和收入结构,提高可持续竞争力。本行在“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列277位、“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列266位。

(二)提升“三会一层”治理水平。一方面,提升规范化水平。2022年,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各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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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报告及会议议案,积极讨论,审慎研究,对重大事项作出谨慎表决,切实维护本行利益。各位董事严格遵守董事行为规范,积极学习各类监管规定,认真履职,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进一步梳理了“三会一层”与党委会的关系,明确前置研究清单事项,建立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有效沟通机制。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2022年,董事会进一步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协作联系,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2022年,共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3次,其中战略规划委员会3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4次,三农金融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本行涉及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内控审计、合规管理、财务报告等事项听取研究或认真审议,促进本行健康发展。

(三)认真履行全面风险管理职责。一是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听取各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审议通过《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市场风险管理政策》《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度风险管理政策(2022年修订)》等议案,进一步健全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作用,全年共召开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6次,听取《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各季度关联交易备案报告、案件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按照监管要求强化关联交易备案、审批和披露流程,加强关联交易合规约束。督促高级管理层科学把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主动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

三是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审议通过《青岛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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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通过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等方式,督促本行对各项业务开展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四)持续加强资本管理。董事会高度重视资本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科学规划业务发展和资本补充。2022年,听取《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情况报告》,审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确保本行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保持良好水平。

(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董事会依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按规定完成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工作,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与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积极答复投资者提问,提高本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本行将经营管理活动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努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董事会听取《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项审计报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农金融服务报告》,审议通过《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指导经营管理层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提高对“三农”、小微企业、城乡居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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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和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3年,随着经济社会恢复常态化运行,叠加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措施出台,将推动中国经济整体好转,本行面临的整体经营环境继续改善。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战略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加强资本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持续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经济等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转型发展。2023年,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金融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和“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的工作主线,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实施“客群为重、质量为要、风控为本、合规为先、队伍为基”的经营方针,开启打造全国农商银行改革发展的领头雁、排头兵和经营管理的标杆、典范新征程。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2023年,董事会将认真履行公司治理有关职责,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一是落实党建引领,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强与党委的有效沟通,推进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同步提升,推动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二是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组织工作,统筹安排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谋决策功能。三是依法、公正、合理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要求,保证相关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四是认真落实证券监督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要求,提升董事会、监事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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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层的专业履职能力。

(三)全面加强风险管理。2023年,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变化,指导本行全面加强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管理。二是进一步发挥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健全防控机制,优化信贷结构,严控增量风险,提高关联交易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定期审议风险管理相关议案,持续做好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大风险识别、评估,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四)不断加强资本管理。2023年,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资本规划,做好资本管理。一是优化内生资本补充机制,指导本行提高资产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强内生资本补充能力。二是监督落实资本管理计划,监控资本充足率水平,确保资本充足率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三是树立资本约束意识,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本消耗,指导本行走低资本消耗的轻型化发展道路。

(五)持续做好信息披露。2023年,董事会将按照信息披露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上市公司规则,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信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做好董事会决议、重大事项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投资人及时了解本行情况。二是要求主要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告知重大事件,积极配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三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通过投资者热线、现场接待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

(六)认真践行社会责任。2023年,董事会将积极推动全行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客户、回报股东、关爱员工。持续推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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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不断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重点项目,彰显地方银行责任担当;持续推动银政企合作,开展公益活动,开展志愿服务,诚信纳税;持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履行金融宣传职责;持续推进民主管理,大力弘扬“以奋斗者为本”的企业理念,全方位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持续发展绿色金融,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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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要求,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以维护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全行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规范组织会议,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2022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监督工作履职需要,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0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通讯表决会议5次,审议通过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预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21项议案,听取各类风险管理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审慎监管通报及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110项报告,审阅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对行长授权、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等董事会议案42项;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6次,其中监督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相关议案7项,听取各类报告35项。通过召开会议,监事会对涉及全行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审议,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提升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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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日常履职监督。2022年,监事会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监事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行长办公会等高级管理层会议,现场对有关会议进行监督,更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信息,坚持做到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提醒、事关发展和经营的重大问题提早介入,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是加强重点监督。根据总行党委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风险领域监督,针对“两项”检查整改工作、风险管理和合规、稳定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对分支机构的调研调查,系统地了解分支机构的整体经营管理和风险内控状况,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分支机构管控能力和水平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全行合规稳健高质量发展;针对本行股东被质押股份涉及冻结情况,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督促本行加强股权、关联交易及股东在本行融资管理。

三是加强“董监高”履职评价监督。为规范和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职责,监事会于年内围绕董事的选聘程序、董、监事参加会议、发表意见等履职信息,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情况,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履职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监事会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协调,持续完善评价机制和履职档案,按时、保质完成了履职自评、互评、监事会评价等环节,并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四是加强对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监督。2022年,监事会及时将监管部门审慎监管通报送呈各位监事阅悉,并征求监事意见和建议;针对监管通报及监事提出意见、建议,听取相关部门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切实提高了对监管意见落实以及问题整改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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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监督质效;同时,监事会听取了落实非现场监管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持续做好跟踪关注。

五是加强对关联交易监督。2022年,监事会委托审计部以关联方识别情况、关联交易审批和报告程序、关联授信集中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等内容为重点,对关联交易开展专项审计。同时,监事会定期听取本行关联交易备案报告,持续加大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本行关联交易行为,促进了重大关联交易合法、合规进行,保障了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健全监督体系,监督范围更加全面

一是重点落实财务监督。2022年,监事会围绕经营管理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等方面,详细了解大额财务支出情况,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二是深化风险管理监督。监事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主动适应经营情况的变化,关注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深化风险管理监督工作。通过定期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专项听取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等专项审计报告,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查,及时提示风险,促进了本行的稳健合规经营。

三是加强内部控制监督。2022年,监事会把内部控制监督贯穿于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履职监督的全过程,持续加强对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性和有效性、重要业务领域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

四是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内控合规监督。2022年,监事会委托审计部对国内保理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和重要金融票证质押等开展专项审计并听取审计报告,从顶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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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制度建设、内控制衡、问题整改等方面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内控合规的监督力度。

(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2022年,监事会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适应监管最新要求,通过组织各类专题培训,加强交流学习,牢固树立合规履职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组织全体监事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专题培训,内容涉及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份合规管理、最新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规则修订综述等方面,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年内组织监事围绕2021年银行业主要政策法规内容解读、《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青岛辖区上市公司监管情况通报等开展了4次集体学习,不断提高监事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内外部有效沟通,不断完善监事会与董事、高管人员的沟通和互动机制,通过会议、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董事会、高管层传递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监事会的监督意见和合理化建议,高度重视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通报、现场检查意见等监管报告与要求,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与监管部门保持顺畅的报告和沟通,及时获取工作指导和支持。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行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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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关联交易中有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法律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

(六)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以提高全行风险管理水平为目标,坚持做好全面风险管理等各项工作,全行风险管理工作整体较为平稳,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整体风险管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行“三年三步走”战略推进的起步之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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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研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规范运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规范组织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规范组织各类监事会会议,确保各类会议程序合法、决策科学,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二是完善监事会有关制度。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运作有关制度办法,进一步推进监事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丰富监事会履职方式。通过组织专项调研监督、积极参与各类会议、开展座谈会谈等多种方式,围绕监事会监督职责进一步增加监督手段,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利益和本行利益。

(二)严守监管要求,提升履职监督实效

一是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变化,认真研究监管意见,坚持将监管要求作为监督工作的行动指南。二是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本行履职评价制度办法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开展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针对履职评价工作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并将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及时反馈,提高履职监督结果运用。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内审、外审、风控、纪检、合规等多条线联动,扩展监督的深度与广度,为监事会决策提供更丰富、更专业的支持与保障。

(三)突出监督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坚持以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为监督重点,持续加强关键领域的监督力度。一是有效开展财务活动监督。对本行财务预决算、年度报告、经营计划等重要财务活动开展重点监督,督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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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加强对重点业务领域的监督力度,对本行风险管理及内控合规工作进行深入监督,并督促审计部门持续加大对高风险领域、案件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审计力度,切实发挥好监事会内控与风险监督的职能。三是继续推进监管意见落实监督。持续跟进监管要求,高度关注监管意见和监管发现问题,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四)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一是立足监事会职责定位,紧密结合监事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监事会有效监督;二是组织监事参加外部机构、本行等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及时向监事宣导监管制度、规定和履职要求;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本行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使监事全面了解宏观经济形势、监管部门监管政策、本行经营管理动态,提升监事履职能力。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外部监事、股权监事、职工监事的选举、更换工作,面向省内高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外部监事人才库,进一步丰富监事人才资源,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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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一、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

2022年,面对宏观经济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及本行转型发展阵痛、同业竞争加剧等挑战,青岛农商银行紧扣抓实发展、抓严合规、抓紧稳定的工作主线,统筹推进改革转型和业务发展,力促各项业务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整体经营保持平稳态势。

(一)资产负债稳步增长,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2年,本行牢记服务实体初心使命,持续加大对地方经济扶持力度。报告期末,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未含应计利息)240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6.21亿元,增长3.28%。其中,个人经营类贷款较上年末增加58.3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增长总量的76.58%,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改革转型成效显著。报告期末,本行吸收存款(不含应计利息)2798.2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3.85亿元,增长6.22%。其中,个人存款较上年末增加286.11亿元,个人存款占比69.31%,较上年末提高6.55个百分点,负债基础进一步夯实,结构进一步优化。受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的推动,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4347.9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3.53亿元,增长1.01%;负债总额3983.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9.21亿元,增长0.74%。

(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力度加大,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

2022年,本行在对国内外环境进行研判的基础上,主动加大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力度,全年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7.00亿元,同比增加9.46亿元,增长25.18%。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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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充足,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为本行未来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受多因素综合影响,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2022年,受多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冲击,本行认真践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阶段性减息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同时,本行加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力度,利润增长受到一定影响。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7亿元,同比有所下降。未来,本行将持续聚焦战略愿景,配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各项业务发展新跨越。

(四)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资本基础不断夯实

2022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77%、11.41%、13.18%,均高于监管要求,较上年末分别提高0.15、0.14和0.11个百分点,资本基础不断夯实。

二、2023年财务预算情况

2023年,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提升发展质效为主线,兼顾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以机制变革和转型发展为根本动力,全面推动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预算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一)有利因素

1.经济复苏,消费启动,有望拉动信贷回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2023年要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并将稳增长放在首位,力促经济发展重回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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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币政策精准有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力”意味着财政政策要有必要的扩张力度,统筹运用直接投资、税收补贴、政策性投资,以及统筹运用一般性债务、专项债、政府投资基金等,扩大社会投资规模;“提效”是指提高财政支出效果,实现增长与风险防范的平衡。货币政策精准有力意味着央行将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效能,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3.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加大。2023年预计将继续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贷款等结构性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为银行增长动能转换提供契机。

(二)不利因素

1.2023年,银行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资源向头部银行聚拢的趋势不减,加之客户对利率敏感性日渐提升,银行业竞争必将进一步加剧,存款规模增长与成本管控承压显著。同时,财富管理产品多元化间接拉升存款利率水平,银行负债资金成本上扬,利差持续收窄。

2.融资成本低位运行。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要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多措并举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对企业融资成本的定调由2022年的“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系统继续向实体经济让利”调整为“多措并举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降成本的诉求更大,银行业收入增长承压。

2023年,面对上述机遇和挑战,本行将坚守“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市场定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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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主责主业,通过强化党建统领,完善风控体系,全面加强金融数字化转型,聚焦客群建设,持续夯实发展基础等举措,推动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薪酬适度增长,股东权益逐年增加。2023年主要预算目标如下:

本行各项规模和盈利指标保持平稳增长。总资产增长5%;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成本收入比等主要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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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2年度审计结果,2022年本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02,721千元。

根据上述利润情况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0,272千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28,502千元;

3.按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0,272千元;

4.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2022年经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冲击,本行认真践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阶段性减息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受到一定影响。二是本行积极顺应监管导向,加大风险处置力度,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水平,夯实未来风险抵御能力,为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提高本行资本充足水平。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增强本行经营发展内生动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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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行对部分关联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

(一)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王建辉,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经营范围:

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16.42亿元,净资产410.36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81.41亿元,净利润8.81亿元。

2.该公司持有本行9.08%的股份。

3.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60,200万元,2022年实际授信60,000万元,支付服务费等

180.68万元。

4.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090,255万元。其中授信业务590,000万元,主要用于债券投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担保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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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业务;债券回购、特定服务类合作业务等500,000万元;支付员工补充医疗保险费、企业服务费255万元。

以上关联法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陈明东,注册资本690,000万元,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经营范围: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政府房产项目的投资开发;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运营;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投资与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56.18亿元,净资产1,577.96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83.32亿元,净利润-4.41亿元。

2.该公司持有本行9.05%的股份。

3.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87,680万元,2022年实际授信387,300万元,支付服务费、收取租赁费等1,064.3万元。

4.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27,380万元。其中授信类业务466,300万元,主要用于债券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银团贷款、保理、保函、信用证、联合贷款、置换他行借款、项目贷款、担保准入等业务;存款业务60,000万元;服务费等支出1,080万元。

以上关联法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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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4日,法定代表人安杰。住所为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1801室,注册资本为450,654万元,经营范围:区内土地开发建设和投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国有资产运行和资本运作,房屋租赁,广告牌租赁,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40.07亿元,净资产100.12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0.59亿元,利润总额0.44亿元。

2.本行曾任股东监事安杰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

3.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20,280万元,2022年实际授信520,280万元。

4.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80,000万元。其中授信类业务470,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城市更新融资类产品、理财直融业务、非金融企业债券、进口押汇、进口代付、经营物业贷款、担保准入等业务;存款业务110,000万元。

以上关联法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上述关联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非实际必须发生的约定金额。本行预计的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重大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政策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2023年度本行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将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关业务内部授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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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审批后实施。超过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重大关联交易,按要求由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并提交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超过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按要求由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三)若因关联方的原因导致关联交易有失公允并给本行造成损失的,本行有权撤销或终止该交易,本行人员和关联方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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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执行商定程序费用3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8万元。上述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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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履职费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费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拟修订《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费用方案》。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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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履职费用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监事的履职费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本行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履职费用支付方案。

第二条 适用本方案的董事、监事,包括:

(一)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股东监事;

(四)外部监事。

与本行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员工或管理人员兼任的执行董事、职工监事不以董事或监事职务取得履职费用,不适用本方案。

第三条 董事、监事履职费用与本行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本行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监事履职费用与本行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研究、拟定董事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研究、拟定监事薪酬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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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委员会提出的本行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分别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并经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初步确定董事、监事履职费用分配的管理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费用分配方案须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监事会是对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第三章 履职费用标准及考核

第七条 董事、监事履职费用由基本津贴、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位津贴和工作补助三部分组成。根据董事、监事的角色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不同的履职费用标准,津贴按年发放。其中,基本津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8万元/年/人(税前,下同),非执行董事9万元/年/人,外部监事10万元/年/人,股东监事9万元/年/人,根据考核计发;担任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另附职位津贴2万元/职位/年,根据考核计发;工作补助为董事、监事因处理本行事务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据实报销。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董事、监事因辞职或离任,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基本津贴和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位津贴。

第八条 工作补助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廉洁节约、规范透明、实报实销原则,不得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与本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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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无关费用。

相关标准参照《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基本津贴的考核分为: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工作规范、履职评价四个部分:

(一)工作时间。该部分占基本津贴的1/3。根据章程规定,本行董事、监事应当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每年为本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含会议时间)。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为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含会议时间)。董事、监事该项基本津贴按工作时间分摊,每少一个工作日扣除一份基本津贴。

(二)工作质量。该部分占基本津贴的1/3。董事、监事未按照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所在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完成相关工作职责,或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本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形成重大风险隐患或决议出现重大瑕疵等情形的,除明确表示反对意见,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监事,应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基本津贴,直至该部分津贴扣减完为止。

(三)工作规范。该部分占基本津贴的1/3。出现未主动申报关联方、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时未回避表决、委托其他董事、监事参会但未提供书面委托书或委托事项不明确等情形时,发生一次扣减0.5万元,直至该部分津贴扣减完为止。

(四)履职评价。董事履职评价包括董事自评、董事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环节;监事履职评价包括监事自评、监事互评、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环节。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应至少扣减剩余基本津贴(即基本津贴依照本条第

(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扣除后的剩余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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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并向董事、监事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应扣减全部基本津贴,并按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监事。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位津贴的考核参照适用基本津贴的考核。

第十条 董事、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履职费用:

(一)董事、监事被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罢免的;

(二)董事、监事每年未能亲自出席2/3以上的现场会议,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监事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

(三)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方案由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如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与本方案条款内容产生差异,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方案。本方案的任何修订应重新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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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非资本金融债券并向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本行资产负债结构,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和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本行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发行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非资本性金融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和绿色金融债等非资本性金融债券,各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在计划发行规模内、根据本行的实际资金需求、市场状况或者投资者的申购状况最终确定每期债券的品种、具体比例和规模。

(三)发行范围及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四)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资产负债配置需要等因素决定的其他用途。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在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对董事会进行如下授权,如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视同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如下转授权:

(一)根据央行批复、市场环境择机决定非资本性金融债券的发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债券品种、发行时机、金额、利率类型、期限、方式等;

(二)进行任何与非资本性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相关合同以及文件;

(三)向央行、监管部门办理非资本性金融债券发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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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事宜,并依据央行、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相关具体发行条款做适当调整。

三、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及上述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6个月。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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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共有商有光、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潘爱玲5名独立董事,其中,潘爱玲女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于2022年10月获监管部门核准,同时林盛先生不再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独立董事在本行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本行各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各位独立董事已获得青岛银保监局的任职资格核准。

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行年度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行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3次,其中战略规划委员会3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4次,三农金融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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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

2022年,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本行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经审慎考虑后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林 盛9720
商有光121200
孙国茂121200
栾丕强121200
王少飞121110
潘爱玲33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林 盛-5/5-
商有光-7/74/4
孙国茂--4/4
栾丕强6/6--
王少飞6/6--
潘爱玲---

注:上述数字为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3.2022年,林盛、商有光、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先生出席了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商有光、孙国茂、栾丕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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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了本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内容,发表了《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内容,发表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3.2022年5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内容,发表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潘爱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颜廷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发表了关于董事长刘仲生辞职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内容,发表了关于提名王锡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6.2022年8月,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2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内容,发表了《关于补充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密切关注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和本行转型发展情况,并在董事会会议期间认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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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评估董事会相关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2年,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之前及期间,认真审阅议案、报告等会议材料,会议材料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以此深入了解公司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内容。积极参加青岛证监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独立董事王少飞先生参加了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在线上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本行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不断提升本行规范运作水平。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2023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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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尽责的态度,加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本行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本行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商有光、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潘爱玲、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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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三农金融服务报告

2022年,本行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委和监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定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使命,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健全机制,创新产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不断彰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

强化党建引领,发挥金融助力三农服务优势。牢牢把握“三农”工作总要求,立足“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全面聚焦强化党建统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在工作中,将百名金融助理打造成为三农金融服务标兵,深入推进金融政策、金融知识宣讲,创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机制,搭建城乡对接、双向赋能、互惠共赢工作平台。2022年,组织开展了全行百名金融助理劳动竞赛活动,围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及新市民衣食住行,百名金融助理举办党建共建项目启动仪式54次、党员联席座谈会30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4场,累计举行驻点金融服务5,800余次,开展爱心捐款111次。协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广“党支部+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模式,实现网点和村级党组织互动协同,有效、精准对接,满足乡村多样化支付需求,累计建设“党群e家”20处。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及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发布“丰收e宝”、“丰收e贷”、“社保e贷”、“乡村振兴信用卡”四款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切实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助力农村支付数字化建设。

加强资源配置,激发金融服务三农活力。持续加大涉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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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力度,围绕平度、莱西重点涉农区域及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重点客群,配套以“流贷+票据+贸易金融+产业链金融+‘1+N’供应链金融”为主打产品包,并建立三农信贷业务授信评审快速响应机制。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围绕相关支持政策和乡村振兴经营主体清单,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强化综合考核引导,将普惠贷款任务指标细分到月,确保工作重心和方向不偏。设置“普惠小微贷款净增费用奖励”“新增公司类普惠贷款”计价奖励,激发普惠业务服务动力。聚焦物流、农村电商等三农特色客群需求,加强产品创新力度,陆续推出畅流贷、保贷通、电商贷、纾困贷等信贷产品,多维打造贷款投放增长点。配套资源,组织开展“冬日暖阳”活动,全力做好个体工商户首贷培植,累计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594户,发放贷款36.52亿元。

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清单式对接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快速响应银保监会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认真发挥区域金融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专项活动,引导全行全力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工作。对8,227户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户开展对接沟通,结合经营特征靶向设计信贷服务方案。截至2022年12月末,青岛农商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547户,余额超18亿元。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农担公司共同推出信贷直通车服务,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扫描专属二维码线上申请贷款,专人全流程服务跟进,应贷尽贷,全面加大支持力度,全年累计发放信贷直通车贷款7,925万元,占全市银行同业总额的55%。全国首推“政策性担保+转贷款”合作机制,与国开行、农担公司开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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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合作,通过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提供低成本转贷款,投放资金1亿元。此外,发挥点多、面广优势,全力推进网格化服务,2022年建立整村授信网格1,884个,新增617个,全力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强化担当意识,切实践行金融服务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创业、稳经济增长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金融纾困,着力加大消费信贷资金支持。认真落实青岛市政府组织开展的“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活动,针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小微经营主体,发挥渠道优势,全面对接了解经营状况,努力提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金融服务获得性和满意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密切与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组织对接走访省定、市定建档立卡脱贫户,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需求脱贫户,提供符合其特点的产品服务,促进增收,稳固脱贫成果。组织开展“送国债下乡,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涉农区域销售储蓄国债11.41亿元,全行占比

84.68%,累计销量在青岛市储蓄国债承销机构中排名第1位。推出城市版、乡村简约版手机银行主题版本,以更加简洁页面、人性化菜单设置和简洁化流程页面适应涉农区域老年客户群体。此外,开展“零币直通车”活动,定期为农村地区广大商户配送零币,提供便捷、高效的现金服务。

拓宽深耕服务渠道,普惠金融工作依托更加有力。以加快居民数字服务为契机,依托搭建“政银互联e站通”服务平台,丰富广义金融服务生活场景,增加便民缴费种类和政务服务类型,通过直销银行、微信银行和小微云等多种线上+线下渠道提供一站式便捷生活高频服务。在农村区域布设1,790家农村普惠支付服务点,以此为服务触角,延伸服务半径,2022年累计提供账务及政务类服务760余万人次。制定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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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化建设方案,对辖内服务点进行全面摸底,推进升级改造,2022年完成服务点标准化建设763家。为有效减少现金结算假币流通、现金安全等问题,基于农产品收购支付场景打造了集收购订单管理、支付结算、库存管理于一体的“农产品收购e站通”,2022年陆续为草莓、蒜薹等47个收购商、2,600个农户提供收购结算服务,累计结算农产品收购款项6,495万元。同时,合理优化网点资源配置,2022年度陆续对6个涉农网点进行优化整合,涉农区市累计布设网点303家,其中覆盖行政村5,587个,占全市行政村的99.59%。

二、下步打算

2023年,青岛农商银行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和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全面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紧跟农业强国、农业强市的目标要求,持续加强对乡村建设、稳产保供、现代农业、要素强农、改革富农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坚定支农支小定位,夯实三农服务根基。以组织架构优化为契机,压实三农金融服务工作职责,优化三农金融服务举措,提升需求响应效率。优先确保乡村振兴支持领域信贷投放资源,在持续推进网格化服务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市场、示范产业园区等经营实体支持力度,助力发挥上下游环节辐射拉动作用。

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丰富涉农服务体系。深入贯彻“客群为重”经营方针,践行“客群-产品-渠道-风控”经营思路,围绕重点支持涉农产业及客户,加快推进数字化信贷产品研发落地。全力推进线上涉农贷款服务渠道建设,依托大数据抓好合规风控,切实提升三农领域农业客户服务体验。

加强服务场景融合,推进支农服务生态建设。积极聚焦产业链上下游特色农业产业、农贸市场等涉农资源,以线上化可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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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流量管理平台试点打造为突破口,主动提升涉农客群闭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小微云等便民服务渠道优势,积极嵌入农产品收购场景,持续扩大对农村居民和农村经营业主服务半径,提升服务能力。

推进网点重塑,发挥渠道优势提升服务品质。着力从网点环境、服务流程、服务体系、专业队伍、网点管理、网格化服务等方面,推进网点重塑,创设靓化温馨网点服务环境,构建一体化、流程化客户服务体系,打造高效、专业的网点头雁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拓展厅堂内外服务内涵和外延,为城乡居民营造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品质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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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022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遵从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推动关联交易规范化与精细化,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现将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管理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关联方管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定期和不定期收集汇总关联方信息,并在全行予以公布,不断提高关联方信息统计的及时性,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重大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本行与非银行同业类关联方及其关联企业重大、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非银行同业类关联方2022年末授信额度2022年月末用信敞口余额提供服务等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0——
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40,000——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59,30027,766.00668.08(支付平台使用费、租赁费、电费等)
青岛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00——
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000——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00045,690.84
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0,000——

— 42 —青岛城投前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城投前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0,00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0——
青岛交信城投置业有限公司————116.22(收取租赁费、退回保证金)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80(支付广告费)
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余额9,900
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75,00075,000.00
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00035,000.00
青岛一展工贸有限公司4,5004,500.00
山东中德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006,000.00
青岛美劳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2,0002,000.00
青岛红森林经贸有限公司2,0002,000.00
巴龙国际服饰集团有限公司————693.74(支付工装费)
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55,28548,000.00
青岛灏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7,1404,999.00
青岛全球国泰实业有限公司5,715——
青岛镇华数字传媒有限公司7,140——
青岛财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45,000——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00——
青岛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0,00027,000.00担保余额7,840.23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余额69,739.66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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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0——
青岛金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5(支付服务费)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4.21(支付员工补充医疗保险)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酒店有限公司————4.97(支付住宿费)

2.本行与银行同业类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人民币37,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董事姜俊平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超过十二个月,已不构成本行关联方。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董事姜俊平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超过十二个月,已不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一般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自然人关联方一般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12月末,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关联自然人在本行贷款余额13488.50万元。

2.其他关联方发生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行发生的其他关联方一般关联交易主要有存放同业、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吸收定期存款,余额分别为3000万元、5800万元、65222.45万元。

三、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共召开6次,主要听取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备案等报告,审议了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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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单、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议案。报告期内,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持续关注关联交易制度传导和关联交易管理等情况,围绕关联交易制度和日常管理等事项有效开展工作。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行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备案、审批手续。2022年,本行对部分关联方2022年日常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经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定价。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根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对于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本行参照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交易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规则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四)监管规定执行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指标符合“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银行机构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等监管要求。

(五)推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传导,加强执行力建设

为深化各级管理与操作人员对关联交易管理的理解与认识,推动管理制度的传导,本行对总行高级管理层、总行和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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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就关联方的范围、关联交易管理部门职责、操作流程、内部管理规定等开展了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力建设。

(六)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提高内控有效性

本行内审部门对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提高了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内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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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和本行履职评价相关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

(一)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

2022年,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董事会共组织召开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3次,其中战略规划委员会3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4次,三农金融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次。本行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持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2022年,本行全体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能够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等;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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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科学决策等;能够坚持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营等。

(二)董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2年履职评价的议案》,对董事2022年履职评价结果如下:

姓名履职评价
刘仲生称职
刘冰冰称职
李庆香称职
薛 健称职
鲁玉瑞称职
刘宗波不称职
贾承刚基本称职
丁明来基本称职
林 盛称职
商有光称职
孙国茂称职
栾丕强称职
王少飞称职
潘爱玲称职

注:2022年8月,本行董事长刘仲生辞职。2022年10月,青岛银保监局出具《关于潘爱玲任职资格的批复》。自潘爱玲女士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林盛先生不再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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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履职评价的议案》,对董事会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论为称职,对董事 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如下:

姓名履职评价
刘仲生称职
刘冰冰称职
李庆香称职
薛 健称职
鲁玉瑞称职
刘宗波不称职
贾承刚基本称职
丁明来基本称职
林 盛称职
商有光称职
孙国茂称职
栾丕强称职
王少飞称职
潘爱玲称职

二、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

(一)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

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要求,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全行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0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通讯表决会议5次,审议通过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预算报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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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21项议案,听取各类风险管理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审慎监管通报及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110项报告,审阅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对行长授权、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等董事会议案42项;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6次,其中监督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相关议案7项,听取各类报告35项。对涉及全行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审议,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2022年,各位监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并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推动问题纠正等;能够积极参加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及行长办公会等高级管理层会议,持续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定期审阅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报告,在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投资、财务会计、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内控合规、反洗钱管理、并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履行相应监督职责,积极履行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等;能够不断提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持续关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能够切实维护存款人、股东及本行的合法权益等;能够坚持职业道德准则,推动本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为本行持续稳健经营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

(二)监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履职评价的议案》,对监事会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论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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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对监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如下:

姓名履职评价
柳兴刚称职
吴 刚称职
安 杰称职
胡 明称职
李晓澜称职
李志刚称职
齐海峰称职
孙从程称职

三、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

(一)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

2022年,本行高级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一二三四六十”的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深化机制重塑,加快流程再造,严密内控体系,大力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压实责任,抓牢党建,持续强化党建统领作用。一是组织全行党员干部员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和学习班,集中进行宣讲解读。二是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高标准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努力锻造“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干部员工队伍。三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修订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委研究“三张清单”,规范党委会运作,成立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等党委职能部门,并完善部门职能。四是设立党委巡察办公室,强化“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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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联动”,完善机关纪委职能,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派驻单位的关系,构建严密的监督体系。

2.聚焦市场,抓牢客群,持续夯实稳健发展根基。一是坚持把客群建设作为发展基础,构建代发客群扩源提质、临界客户触达提升、中高端客户精准深耕的分群维护体系,深化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法院、医院等战略客户的合作,加大与区市农经平台建设的对接,机构客户营销取得接连突破,储蓄存款在全市金融机构中率先突破1800亿元,余额、增量在全市金融机构“双第一”的领先优势较往年更加突出。二是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完善容错容缺、风险缓释、正向激励等机制。做实“无感授信”推广、“四张清单”对接、客户经理“驻点办公”等基础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推出“信贷直通车”“惠工助企”等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落地“政策性担保+转贷款”合作机制。

3.深耕本土,服务大局,全力支持全市经济发展重点。一是始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围绕“稳住经济大盘”重点领域,出台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硬核政策“十六条”和落实中央、省、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部署方案,构建立体式贷款投放体系,二是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加大对受影响严重行业的有效信贷支持,主动减免服务收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推出“畅流贷”等专属产品,支持遇困行业恢复发展。

4.深化转型,加快创新,大力培育转型发展动能。一是强化创新业务驱动,设立首家科技金融特色支行,落地全国首笔中泰货币互换项下贸易融资业务,山东首笔担保增信汇率避险类业务,全省地方法人银行首单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业务、首笔市场采购贸易项下收结汇业务,“农产品收购e站通”获批两项发明专利。二是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相继破冰碳排放权和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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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搭建“碳惠通”服务平台,创新推出绿色金融理财产品、“抗疫绿贴”票据产品。三是深耕线下场景入口,创新推出“‘莓’好钱景一码通”收单业务、“丰收e宝”代付POS终端等场景服务产品。

5.严密内控,狠抓整改,坚守合规稳健发展底线。一是梳理并规范“三道防线”,建立“预问责”机制,重新修订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组织架构合理、职责边界清晰的内控风险管理架构。二是依托信贷流程再造工作,全面搭建“三位一体”的贷款管理框架,实现客户准入、审查、审批全流程有效管理,坚决杜绝“一手清”问题的发生。三是成立贷款质量控制小组,按照“未病、初病、重病”分类施治原则,深化信用风险预见式管理,大额风险贷款按月摸排分析、未来半年内可能暴露风险的贷款按周动态管控。四是坚持以“班子成员包靠清收机制”和“不良贷款清收敏捷工作小组”为抓手,以攻坚清收活动为载体,强化考核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取得资产处置的良好成效。

6.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等;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严格贯彻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落实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加强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防控、绩效考评管理、反洗钱管理、并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履行相应职责;能够不断提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立足职责岗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能够具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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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品行、声誉和守法合规记录,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推动本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等。

(二)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履职评价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如下:

姓名职务履职评价
刘宗波行长不称职
贾承刚副行长基本称职
丁明来副行长基本称职
王建华副行长基本称职
李春雷副行长称职
范元钊行长助理称职
姜秀娟行长助理称职
隋功新董事会秘书称职
姜 伟风险总监不称职
朱光远首席信息官称职

注:2022年8月,姜伟辞去本行风险总监职务。

(三)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履职评价的议案》,对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论为称职,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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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姓名职务履职评价
刘宗波行长不称职
贾承刚副行长基本称职
丁明来副行长基本称职
王建华副行长基本称职
李春雷副行长称职
范元钊行长助理称职
姜秀娟行长助理称职
隋功新董事会秘书称职
姜 伟风险总监不称职
朱光远首席信息官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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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对大股东2022年度资质情况、财务状况、所持股权情况、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行使股东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落实本行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大股东认定依据

根据《监管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是农村商业银行的大股东:

(一)持有10%以上股权的;

(二)实际持有股权最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含持股数量相同的股东);

(三)提名董事两名以上的;

(四)本行董事会认为对本行经营管理有控制性影响的;

(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持股比例合计符合上述要求的,对相关股东均视为大股东管理。

二、大股东认定

对照前述定义,截至2022年末,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行9.08%的股份,是本行持有股权最多的股东。为本行唯一大股东。

三、大股东评估情况

(一)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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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对于农村商业银行股东的资质规定,青岛国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股权结构以及关联企业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清晰,不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入股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非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本行股权以及其他对本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财务状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7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752895001,法定代表人为王建辉,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对照《暂行办法》《实施办法》等规定,根据青岛国信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末,青岛国信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总资产1119.18亿元,净资产344.68亿元,净利润13.37亿元;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50%。

(三)所持股权情况

截至2022年末,青岛国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

9.08%的股份。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青岛国信504,530,0009.081450%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009%

— 57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009%
刘冰冰3,0000.000054%
合计504,534,0009.081522%

对照《暂行办法》《实施办法》等规定,2022年末,青岛国信不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本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其与本行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的情形,不存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转让所持股权的情形,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本行股权的情况,不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青岛国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出质本行股份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青岛国信及其关联方依法合规与本行开展关联交易。本行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管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授信集中度符合监管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青岛国信及其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截至2022年末,本行与青岛国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非授信类业务69,920.34万元,该等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未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

(五)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本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青岛国信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行独立运作,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干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或本行经营管理等情况;不存在以其它形式损害存款人、本行以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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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信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对股东行为、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失信承担后果等事项进行了书面承诺;对入股目的、各方关系、出资义务、参股商业银行等事项进行了书面声明。截至目前,青岛国信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现存在干预本行日常经营事务、要求违规分红、不当关联交易以及阻碍其他股东补充资本或合格新股东进入等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股东义务,定期向本行报送信息,遵守本行关联交易等方面的规定。

(七)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青岛国信能够严格落实《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合法、有效参与本行公司治理;主动履行股东义务,及时、准确地向本行提供财务信息、股权结构等信息;积极配合本行开展关联交易动态管理,确保与本行之间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章程》《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行为。

(八)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

青岛国信能够认真学习和执行银保监会《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政策,严格自我约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信息报送及时;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未发现存在如下情形: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拒绝或阻碍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可能对本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大股东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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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青岛国信股东资质符合要求,财务状况稳健,积极履行承诺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落实公司章程各项规定。评估结果为合格。

特此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