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8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