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

查股网  2024-06-19  青农商行(002958)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提名、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于丰星先生、王瑜女士、丁明来先生、姜晖先生、袁文波女士、朱光远先生、侯海滨先生、陈积鹏先生相关履历,未发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三)同意聘任于丰星先生为行长,王瑜女士、丁明来先生、姜晖先生为副行长,朱光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袁文波女士、侯海滨先生、陈积鹏先生为行长助理。

独立董事:栾丕强、王少飞、潘爱玲、李维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