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3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小熊电器新总部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股东在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1,162,339股,占公司有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权股份总数的65.134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56,854,69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1,541,4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155,313,296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8,81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4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351,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108,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098,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65%。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000,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162,2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45,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31%;反对162,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50,4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反对11,8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96,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1%;反对11,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9,844,7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佛山市兆峰投资有限公司、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一峰和龙少宏已回避表决。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50,4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反对11,8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96,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1%;反对11,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1,162,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