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熊电器”)起诉湖南中仓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仓”)、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汉尚”)、庞喜存、王海燕、青岛科洛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洛威”)、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湘乡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乡建设”)、湖南美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恒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胡水良、湖北水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永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施工图审查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建电消防检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23)湘0302民初1364号(以下简称“案件”或“本案”)获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4年3月,公司收到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0302民初1364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2024年8月,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湘03民终680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和《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湘民申5558号:
湘乡建设因与青岛汉尚、湖南中仓、科洛威、小熊电器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2日作出的(2024)湘03民终6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本案是否再审尚需等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予以裁定。
湘乡建设的再审请求如下:
1、依法撤销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湘03民终680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青岛汉尚、湖南中仓、科洛威、小熊电器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目前处于再审申请审查阶段,是否再审尚需等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予以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已在2022年半年度计提了存货损失,若后续收回财产损害赔偿金,将增加相应年度的净利润,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