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86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20%)的股东厦门泰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行振兴泰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牛1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6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20%)。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泰牛1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情况 | 持有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
厦门泰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行振兴泰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 1,860,000 | 1.2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6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20%。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泰牛1号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泰牛1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股东泰牛1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泰牛1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