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青鸟消防(002960)公司公告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消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青鸟消防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公司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4,422,182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股)锁定期(月)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979,1756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288,6296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2,4656
4UBS AG2,332,3616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31,736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955,851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57,3096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4,6566
合计74,422,182-

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发股份74,422,182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89,855,030股增加至564,277,212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公司总股本由564,277,212股增加至565,534,101股。除此之外,公司未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亦不存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565,534,101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8名股东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完成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8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8名股东不存在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4,422,182股,占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13.159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8名,对应证券账户数52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979,17549,979,1758.8375%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288,6297,288,6291.2888%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2,4652,082,4650.3682%
4UBS AG2,332,3612,332,3610.4124%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31,7363,831,7360.6775%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955,8515,955,8511.0531%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57,3092,457,3090.4345%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4,656494,6560.0875%
合计74,422,18274,422,18213.1596%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8,734,82028.07%84,312,63814.9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06,799,28171.93%481,221,46385.09%
三、股份总数注565,534,101100.00%565,534,101100.00%

注:为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份总数。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青鸟消防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青鸟消防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