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青鸟消防(002960)公司公告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消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青鸟消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4,422,18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4.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6,876,589.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2,001,720.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4,874,869.54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129,061.0296,752.36
2绵阳产业基地升级改扩建项目48,392.0240,104.10
3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项目10,625.105,366.70
4补充流动资金36,464.5036,464.50
合计224,542.64178,687.66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484.94万元,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31,199.46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等的净额为1,461.27万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为132,660.7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现金管理。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1、公司前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火灾报警技术与产品线一体化升级与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2、公司此前未曾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计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

支出约1,825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世纪证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目的,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