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光电: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五方光电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4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56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2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02.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23.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9年9月1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4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55,800.00 | 55,800.00 | 2023年9月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15,500.00 | 9,623.56 | 2023年9月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15,000.00 | - | - |
合计 | 86,300.00 | 65,423.56 | - |
注: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1年9月调整至2023年9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17265601040012184 | 3,657.53 | 活期存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38580188000080958 | 31.63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沙北支行 | 716900125010103 | 9,788.35 | 活期存款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 | 618011000079476 | 7,913.44 | 活期存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38580188000140974 | 2,831.84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汉支行 | 570377413399 | 5,308.90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汉支行 | 561278546930 | 637.52 | 活期存款 |
合计 | - | 30,169.22 |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并将相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8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 | 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55,800.00 | 34,886.45 | 62.52% | 24,222.80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9,623.56 | 4,570.35 | 47.49% | 5,946.42 |
合计 | 65,423.56 | 39,456.80 | 60.31% | 30,169.22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及建设初期,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加,红外截止滤光片、生物识别滤光片等精密光学元器件的市场需求相应呈上升趋势,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上述时期的市场需求及预期。2020年以来,受客观因素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施工、设备采购及制造安装进度滞后,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期;同时,受全球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呈下降趋势,至今尚未复苏。通过本项目现有阶段的建设以及公司生产效率的提升,公司的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产能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根据本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终止“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二)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23年8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4,570.35万元,用于研发场地、研发设备,以及各类研发费用的投入,公司现已于荆州和苏州两地建立了研发中心,有效吸引了精密光学元器件领域的研发人才,完善了公司的研发体系。此外,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2020年至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504.71万元、3,990.91万元和4,755.77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计划研究方向为生物识别滤光片、光通信滤光片以及车载摄像头滤光片等,研发的相关产品及技术仍主要为滤光片领域。公司深耕滤光片领域多年,已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经验,受到下游客户高度认可,根据当前市场需求、滤光片细分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现有研发中心的产品和技术研发能力已能够满足在滤光片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需求。结合公司现有研发中心的运行情况,以及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公司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投资谨慎性,拟终止“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同时,公司未来将基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引导方向,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研发方向。
四、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本着控制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决定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30,169.2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未来将基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引导方向,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研发方向。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相关产品市场现状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启超 | 王 旭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