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01  五方光电(002962)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一龙 孙晓彦 杨云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