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67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75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66元。截至2019年10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89,379,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583,235.60元,募集资金净额800,796,164.40元。
截止2019年10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验字[2019]G180361603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个,核算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19年11月8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信息 | 募投项目名称 | 账户状态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140572 | 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 | 本次销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3801754390 | 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 | 本次销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150159 | 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 | 本次销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120122000002560 |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 | 本次销户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结项,并将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余额为零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销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0月30日及2023年10月31日分别完成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