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祥鑫科技(002965)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和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已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0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黄奕鹏汤 勇王承志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