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苏州银行监事会在总行党委和股东大会的正确指导下,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客户满意、员工获得、股东赞许、监管认可、社会称道”的努力方向和“提示、帮助、促进”的监督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统一,勤勉尽责、规范履职,忠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全面落实各项监督工作,积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规范独立运行,筑牢公司治理基础
1.有序组织监事会会议
2023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审议议案22项,听取参阅议案66项,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下设各委员会运作情况良好,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5次。
2.按期完成监事会换届
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期完成监事会换届。根据监事专业特点和从业经验,形成新一届监事会提名与监督委员会。
3.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
按照证监会有关要求,及时披露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关于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等事项,监督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二)聚焦工作重点,切实发挥监督职能
1. 深化履职监督,提升评价有效性
一是强化日常过程监督。通过列席相关会议、调阅文件资料、开展调研监督等方式,持续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重点关注其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执行、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二是严格开展年度评价。围绕董监事参会、调研、发言及其他等履职信息,以及高管绩效考核及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情况,开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评价工作。三是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报告年度履职评价情况。
2.加强财务监督,维护股东利益
一是持续关注资本管理情况。定期听取资本规划报告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在资本管理规划、内部资本充足、资本补充等方面开展监督。二是重点审议各项财务报告。对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利润分配议案出具审核意见并进行信息披露,监督相关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依法合规情况。三是加强对本行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事项的监督,对创新与高风险项目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密切关注业务动态。
3.持续风险监督,夯实业务质量
一是监督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定期听取风险管理、风险偏好、风险限额等相关报告,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业务连续性风险等重要风险领域的管理有效性进行监督。关注本行重点领域风险情况,关注存量风险化解和新增风险防范,促进资产结构优化。二是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三是高度关注年度监管意见、重要监管检查意见中提及的本行突出问题,对监管意见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进行督察。
4.增强内控监督,护航稳健发展
一是加强内控合规监督。持续对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工作、数据治理等内控合规情况开展监督,关注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风险环节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查找体制机制缺陷。二是监督案件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审阅案防自评估报告,定期听取案防工作报告。三是关注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参阅审计专项报告。
(三)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监督水平
1.坚持培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积极组织专题培训,增强理论基础,2023年度组织各类培训4场。二是畅通监事信息渠道,每月通过《监事会工作通讯》为监事提供履职参考。
2.开展专题调研,注重下沉一线
一是开展小微业务专题调研。分析制约本行小微业务发展的因素,提出相关方面的政策建议。二是联合审计部门调研直销银行业务。深入剖析本行近三年互联网贷款业务情况。三是持续开展对外投资调研,对本行附属及参股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调研建议。
3.加强同业交流,分享监督经验
积极与不同业态的同业进行学习交流,分享监事会工作心得体会。2023年,先后与上海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及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等进行同业交流。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遵循《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本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
(二)年度报告编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持续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工作,各项流动性指标符合外部监管的要求。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合规、风险和内控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授权管理办法;增强全行发展和风控并重意识,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八)信息披露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信息披露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