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26  广电计量(002967)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25日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8号广电计量科技产业园科研创新楼24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文峰。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6名,代表股份342,452,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1000%;其中: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330,088,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03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8名,代表股份12,364,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640%。

(八)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343,42399.96802%102,4000.02990%7,1000.002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5,999,97599.32028%102,4000.63565%7,1000.04407%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326,32399.96303%107,0000.03125%19,6000.005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5,982,87599.21413%107,0000.66421%19,6000.12167%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王语轩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