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新大正(002968)公司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大正股票代码:00296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姓名:王宣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姓名:李茂顺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姓名:陈建华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姓名:廖才勇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

股份变动性质:部分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暨签订新一致行动协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时间:2023年4月26日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大正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部分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暨签订新一致行动协议导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宣、李茂顺、陈建华、廖才勇
原实际控制人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形成共同控制的4位股东,即王宣、李茂顺、陈建华、廖才勇
报告书、本报告书《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大正/公司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正商务重庆大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王宣性别:女国籍:中国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李茂顺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陈建华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廖才勇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一)原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王宣女士、李茂顺先生、陈建华先生、廖才勇先生于2017年9月5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前,4名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变更后的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先生、陈建华先生、廖才勇先生,上述4人于2023年4月26日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协议》,同日王宣女士与李茂顺先生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形成新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先生。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王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7,37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更所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先生、陈建华先生、廖才勇先生根据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同时王宣女士与李茂顺先生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股东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仅影响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变化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先生、陈建华先生、廖才勇先生。各方于2023年4月26日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协议》,同日王宣女士与李茂顺先生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形成新的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先生。

本次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更,不涉及相关股东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仅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王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0,76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5%;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王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7,37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
王宣75,959,23633.16%75,959,23633.16%
李茂顺21,420,0009.35%21,420,0009.35%
陈建华6,772,5002.96%6,772,5002.96%
廖才勇6,615,0002.89%6,615,0002.89%
实际控制人持股合计110,766,73648.35%-97,379,23642.51%-

1、王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274,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84,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95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6%。

2、李茂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5%。

3、陈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4、廖才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王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078,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1.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2、原《一致行动协议》(王宣、李茂顺、廖才勇、陈建华)

3、《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协议》(王宣、李茂顺、廖才勇、陈建华)

4、新《一致行动协议》(王宣、李茂顺)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宣

李茂顺

陈建华

廖才勇

日期:2023年4月28日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
股票简称新大正股票代码0029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宣、李茂顺、陈建华、廖才勇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不适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一致行动人变化,合并计算股份变动)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本次一致行动人变更后,实际控制人由王宣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廖才勇、陈建华变更为王宣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原《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宣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陈建华、廖才勇直接持有公司88,741,926股,直接持股占比38.74%;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公司22,024,810股,间接持股占比9.61%;合计持股数量110,766,736股,合计持股占比48.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变。但因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宣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陈建华、廖才勇变更为王宣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实际控制人王宣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直接持股数量为81,024,426股,直接持股占比为35.37%;间接持股数量为16,354,810股,间接持股占比为7.14%;合计持股数量为97,379,236股,合计持股占比为42.5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4月26日 方式:原《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变更,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页无正文,系《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宣

李茂顺

陈建华

廖才勇

日期: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