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5  新大正(002968)公司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6月1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的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6,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227,926,283股变更为227,759,68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27,926,283元变更为227,759,683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2.申报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7月17日9:00-17:003.联系人:翁家林4.联系电话:023-63809676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