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在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拟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配套文件一并终止。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4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回购资金总额为17,206,987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详细名单如下:
激励人员姓名 | 2021年限制性股票 2023-2025年考核股份(4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2023-2025年考核股份(70%) | 回购股份数量小计(股) |
刘文波 | 252,000 | 245,000 | 497,000 |
高文田 | 92,400 | 68,600 | 161,000 |
吴云 | 75,600 | 58,800 | 134,400 |
杨谭 | - | 98,000 | 98,000 |
田维正 | 84,000 | 88,200 | 172,200 |
翁家林 | 42,000 | 39,200 | 81,200 |
徐锦权 | 50,400 | 58,800 | 109,200 |
袁瑞雪 | 37,800 | 44,100 | 81,900 |
罗涛 | 12,600 | - | 12,600 |
程元琳 | 25,200 | - | 25,200 |
李杰 | 21,000 | - | 21,000 |
傅俊 | 21,000 | - | 21,000 |
杨泽凌 | 8,400 | 9,800 | 18,200 |
李艳 | - | 19,600 | 19,600 |
余晓云 | - | 29,400 | 29,400 |
合计(共15人) | 722,400 | 759,500 | 1,481,900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实际授出,因此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尚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