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2026 年8 月25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 区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5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5 名(刘星董事、王荣董事、张璐独立董事、蒋弘独立董事、梁舒楠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