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30  嘉美包装(002969)公司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东创投资有限公司、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3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东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创投资”)、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投资”)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9,244,170股的本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东创投资、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持有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东创投资、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在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74.57万股,累计持股比例变动为1.0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创投资有限公司;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8楼4802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2.12.27-2023.3.28
股票简称嘉美包装股票代码002969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少比例(%)
A股974.571.01
合 计974.571.0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东创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193.20243.32%2,218.63242.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93.20243.32%2,218.63242.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富新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2,167.879312.65%12,167.879312.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167.879312.65%12,167.879312.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4,244.78134.41%4,244.78134.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44.78134.41%4,244.78134.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9,605.863020.38%18,631.293019.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605.863020.38%18,631.293019.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创投资、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备查文件

1.东创投资、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持有嘉美食品包装(滁州)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