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嘉美包装(002969)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公司简称:嘉美包装(002969)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硕联系电话:0755-82773978
保荐代表人姓名:毕翠云联系电话:1788880585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已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已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6月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要点解读,董监高及股东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监督相关规定以及近期被监管/处罚案例介绍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2.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6.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产及瑕疵房产问题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硕 毕翠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