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董事会决议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