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更正后)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陈民先生、张悟开先生、陈强先生、王建隆先生、胡康宁先生、文茜女士、韩小芳女士、何冰玉女士、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其中,韩小芳女士、何冰玉女士、张学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小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拟组建的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民
陈民先生,1971年10月生,中国香港籍,1993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国际金融专业。1993年7月至2004年11月,先后担任福建德胜联丰制罐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河北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2015年12月至今任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长及总经理。陈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民先生通过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6.24%的股份。陈民先生与厉翠玲女士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双方也是一致行动人关系。陈民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强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张悟开
张悟开先生,1970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5年至2004年11月先后任福建德胜联丰制罐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河北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副总经理。
张悟开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悟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悟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86,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张悟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建隆
王建隆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福建德胜联丰制罐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河北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至今任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稽核部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
王建隆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建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建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8,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王建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陈强
陈强先生,1974年6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银行福建分行资金交易员。2000年7月至2005年7月任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副经理。2005年7月至2011年5月先后任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包香港资金总监。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嘉美有限资金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资金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嘉美包装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陈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陈强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陈民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胡康宁
胡康宁先生,198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6月至2008年6月任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8年7月至2016年8月先后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高级职员、主任、助理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2019年
1月至今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
胡康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康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胡康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文茜
文茜女士,198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先后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职员、高级职员;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高级投资总监;2019年1月至今先后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事业部高级投资总监、总监。
文茜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文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文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韩小芳
韩小芳女士,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副教授,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至今,担任南京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1部,主编教材1本。韩小芳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韩小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小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韩小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何冰玉
何冰玉女士,1990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21年6月至今任北京清律(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冰玉女士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
何冰玉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冰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何冰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张学军
张学军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至1994年7月任河北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1994年9月至今任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系教师。长期从事现代广告、品牌传播、营销方面的教学、科研与实践,合作主编《中国酒业思想库》(四卷)、出版专著《六个核桃凭什么从0过100亿》、《把品牌建在顾客心里》,在《销售与市场》、《现代广告》、《糖烟酒周刊》等专业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和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曾获中国酒业营销金爵奖金牌策划人、中国食品业十大策划人等荣誉。张学军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学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学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