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沙荣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体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