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统筹相关工作安排,经综合评估和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并决定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安排。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浦发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浦发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