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129,9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统一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上述授信、担保的授权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其中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福建铭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涵江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 持股比例 | 授信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担保方式 |
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涵江支行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福建铭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涵江支行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涵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福建铭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涵江支行办理上述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福建铭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2日
2. 注册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路
3. 法定代表人:陈民
4. 注册资本:61,5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用于包装各类果蔬、饮料产品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
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总资产 | 897,541,848.40 | 914,448,833.32 |
总负债 | 122,319,991.79 | 126,191,093.63 |
净资产 | 775,221,856.61 | 788,257,739.69 |
资产负债率 | 13.63% | 13.80%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319,317,304.93 | 152,185,969.72 |
利润总额 | 16,244,138.51 | 6,038,348.95 |
净利润 | 12,558,773.37 | 4,910,846.87 |
注: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公司名称:福建铭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6日
2. 注册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西路999号
3. 法定代表人:陈民
4.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纸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总资产 | 179,443,416.33 | 223,187,071.70 |
总负债 | 21,762,482.67 | 44,041,937.10 |
净资产 | 157,680,933.66 | 179,145,134.60 |
资产负债率 | 12.13% | 19.73%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75,703,606.75 | 39,959,895.25 |
利润总额 | 179,529.92 | 10,971,207.17 |
净利润 | -1,401,317.36 | 10,478,405.38 |
注: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保证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涵江支行
3.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 担保的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 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64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涵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