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四条 监事任职资格 (一)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者; …… | 第四条 监事任职资格 (一)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者; …… |
2 | 第七条 监事选举 …… (三)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会书面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 | 第七条 监事选举 …… (三)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会书面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 |
3 |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职权 …… (三)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推举一名监事代其履行职责。 |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职权 …… (三)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代其履行职责。 |
4 | 第十二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 (九)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 第十二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 (九)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
规则全文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均修改为“股东会”。 |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