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关于公司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股东嘉通投资有限公司、刘垒先生、孙英女士、黄凯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嘉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通”)、刘垒先生、孙英女士、黄凯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嘉通 | 持股5%以上股东 | 29,400,000 | 17.00 |
刘垒 | 董事、副总经理 | 235,041 | 0.14 |
孙英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96,038 | 0.17 |
黄凯明 | 董事 | 15,900 | 0.01 |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嘉通、刘垒先生、孙英女士、黄凯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自愿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承诺主体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嘉通、刘垒先生、孙英女士、黄凯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