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02号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9 |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五层519A [100071]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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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 00000102号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锐明技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锐明技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锐明技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北京大华核字[2024] 0000010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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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锐明技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锐明技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锐明技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锐明技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周俊祥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张燕燕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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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27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190,7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752,609,263.34 元。截止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7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1,310,852.24元,其中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43,396.23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31,014,765.91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38,312,092.78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9,040,597.3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119,980,540.15元结转至公司一般结算户中,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和2020年4月30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协议的范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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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5904849810602 | 432,370,000.00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14879900031895433 | 151,523,300.00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60122000208818 | 137,650,700.00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741973087975 | 47,256,000.00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5947913910801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5949899210601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43460900033927536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43420000033863772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43423700033869155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60122000225024 |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 ||
合计 | 768,800,000.00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1,310,852.24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97,762,477.27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9,980,540.15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明细 | 金额(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752,609,26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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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金额(单位:元) |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 591,310,852.24 |
减:银行手续费 | 23,489.44 |
加:银行利息收入 | 6,437,806.61 |
加:尚未置换或支付的发行费 | 105,707.59 |
加:理财收益 | 19,477,164.45 |
减:结项账户资金转出(上期) | 67,315,060.16 |
减:结项账户资金转出(本期) | 119,980,540.15 |
期末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锐明”)以及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号深圳软件园3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B53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2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6月延期至2021年12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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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8)。
4、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2年6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9,125.52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650.73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9,776.25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0年6月5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2020年3月31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 43,237.00 | 43,237.00 | 2,418.60 | 2,418.60 |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 | 15,152.33 | 15,152.33 | 3,682.94 | 3,682.94 |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13,765.07 | 13,765.07 | 3,023.98 | 3,023.98 |
4.补充流动资金 | 3,106.53 | 3,106.53 | ||
小计 | 75,260.93 | 75,260.93 | 9,125.52 | 9,125.52 |
5.发行费 | 650.73 | 650.73 | ||
合计 | 75,260.93 | 75,260.93 | 9,776.25 | 9,77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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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已于2021年3月29日失效,公司实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719.7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最终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731.51万元。
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991.5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最终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1,998.05万元,与结项报告节余募集资金11,991.57万元相差6.48万元,系2023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6.51万元及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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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2022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已于2023年1月19日失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节余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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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2,609,263.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1,310,852.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 否 | 432,370,000.00 | 432,370,000.00 | 327,978,817.95 | 已结项 | 2022年12月31日 | 32,102,676.37 | 否 | 否 | ||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 | 否 | 151,523,300.00 | 151,523,300.00 | 144,759,499.88 | 已结项 | 2021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37,650,700.00 | 137,650,700.00 | 86,917,099.34 | 已结项 | 2022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1,065,263.34 | 31,065,263.34 | 31,655,435.07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52,609,263.34 | 752,609,263.34 | 591,310,852.24 | 32,102,676.3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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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52,609,263.34 | 752,609,263.34 | 0 | 591,310,852.24 | 32,102,676.3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 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包含东莞清溪和湖北孝感两个实施场地,东莞清溪已于2021年投产,当前产能略有富余,故暂未启动孝感生产场地。因该项目未全部投产,暂不做整体经济效益评价,仅对东莞清溪场地进行经济效益测算。鉴于该项目正处于产能爬坡期,目前未能实现100%达产后正常年份的经济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三家全资子公司:信瑞检测、重庆锐明和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号深圳软件园3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B53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2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全资子公司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9,125.52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650.73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9,776.25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0年6月5日完成全部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专项报告 第9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结余1,152.99万元,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余5,566.77万元,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结余11,991.57万元。 前述项目出现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节余资金余额较多,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一级销售中心的办公场地按计划应购置,因选址区域不理想等问题后转为租赁形式,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入;二是由于部分销售中心租用的经营场地为个人物业,不符合用募集资金支付租金的条件,只能用锐明技术自有资金支付,相对节约了募集资金;三是客观原因影响,市场推广活动有所减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结余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6月延期至2021年12月。 (2)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3)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由锐明技术、信瑞检测、重庆锐明和四川锐明共同实施,项目预算总投资15,152.3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发生成本14,481.29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未超过预算总投资。其中锐明技术预算总投资10,044.29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 日,累计已发生成本10,084.55万元,锐明技术实际投资超过预算总投资40.27万元。 (4)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2年6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5)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719.7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6) 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991.5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