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于2024年11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所持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42%股权转让给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67%股权转让给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