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科安达(002972)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的总经理张帆、副总经理王涛、副总经理吴海峰、副总经理郑捷曾、财务负责人农仲春、董事会秘书郭泽珊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独立董事:王宁、张汉斌、王千华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