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246,008,8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66,700 股后的244,84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73,452,630.00元。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73,452,630.00/246,008,800*10= 2.985772元。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5772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46,008,8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244,842,100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总数1,166,700股)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452,63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66,700.00股后的244,842,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73,452,630.00/246,008,800*10=
2.985772元。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5772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派发股息、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价格、数量变化的情况,股份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信息:
名称:科安达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楼
咨询联系人:郭泽珊
咨询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