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暨撤换和补选非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暨撤换
和补选非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撤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变更为郭倍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变更为郭倍华女士;本次变更后,刘少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指定人员办理该事项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二、关于撤换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由于公司董事刘少云先生正处于被实施留置期间,无法正常履行职务,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提名,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撤换非独立董事,并同意提名韩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韩丹女士作为董事的薪酬方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保持一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委员 | 主任委员 (召集人) |
战略委员会 | 郭倍华、黄金玲、YING KONG(孔英) | 郭倍华 |
审计委员会 | 刘国常、YING KONG(孔英)、韩丹 | 刘国常 |
提名委员会 | 韦锶蕴、YING KONG(孔英)、郭倍华 | 韦锶蕴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YING KONG(孔英)、韦锶蕴、郭倍华 | YING KONG (孔英) |
其中,韩丹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
一、郭倍华女士简历
郭倍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8月出生。1977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湖南省邵阳市皮件厂;2006年2月至2009年10月,担任广州市霖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0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担任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2020年4月,担任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郭倍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116,379股。刘少云与郭倍华、韩丹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郭倍华与韩丹系母女关系,刘少云与韩丹系夫妻关系,刘少云为盐城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珑欣”)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珑欣与刘少云、郭倍华、韩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郭倍华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韩丹女士简历
韩丹女士,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2001年进入霖泽园林(公司前身)任职至今,现任侨银股份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韩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21,890股。刘少云与郭倍华、韩丹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郭倍华与韩丹系母女关系,刘少云与韩丹系夫妻关系,刘少云为横琴珑欣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珑欣与刘少云、郭倍华、韩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韩丹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