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公务不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周丹华女士担任主持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作为承租人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侨飞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