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作为承租人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侨飞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邦银金租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人代表:潘文尧5.注册资金:300,000万元人民币6.成立日期:2013-08-16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592059XH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关联关系:邦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10.经查询,邦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承租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租赁物:车辆或设备等适租租赁物4.租赁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期届满,公司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子公司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5,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子公司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5,000.00万元。担保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综上,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100,0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00,0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侨飞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866.4953万元
3.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仅限办公用途)
4.法定代表人:郭倍华
5.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329631528
7.经营范围: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自行车制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机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供电业务8.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9.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01,090.56 | 529,629.73 |
负债总额 | 364,052.05 | 389,230.30 |
净资产 | 137,038.52 | 140,399.43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3月 |
营业收入 | 118,381.52 | 24,844.43 |
利润总额 | 11,898.33 | 3,270.16 |
净利润 | 10,313.97 | 3,360.92 |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融资租赁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邦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六、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