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倍华女士基于工作安排,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郭倍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倍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3,666,379股,持股比例合计32.71%,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规定。
二、关于总经理聘任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郭倍华女士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冠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夏冠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指定人员办理该事项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7日
附件:
一、夏冠明先生简历
夏冠明先生,出生于198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及金融管理双硕士学历。历任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物业集团总经理,广州市时代邻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合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夏冠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夏冠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夏冠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