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2.57元/股),已触发“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博杰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拟本次不行使“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9月2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